關于推進本市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實時監控試點工作的通知
滬建交聯〔2012〕985號
各區縣建設交通委、環保局:
為貫徹落實第五輪環保三年行動計劃要求和《上海市建設施工文明施工管理規定》和《文明施工規范》的相關規定,進一步推進本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有效防治和降低施工期間的揚塵和噪聲污染,改善本市環境質量。現決定在本市部分建筑工地開展污染防治在線實時監控試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試點范圍
各區縣安排實時監控試點工地原則上不得少于2個,選擇的建筑工地應處于基礎開挖和基礎施工階段。
二、試點時間安排
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實時監控試點工作,從2012年9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展開,為期一年至2013年8月底結束。
三、試點費用承擔
試點期間采用政府購買服務方式,所需費用:2012年9月至12月期間由市環保局商市建交委在專項經費中解決,2013年1月至8月期間原則上由各區縣環保局通過財政預算解決。
四、工地管理配合
建筑工地污染實時監控試點監測的內容為:顆粒物、噪聲主要指標。被安排實時監控試點的工地,應按照下列要求做好配合管理。
(一)落實安裝的平面位置要求。選擇可以直接同步觀察工地現場施工、安全管理現場以及施工車輛進出口洗車管理的最佳位置。
(二)落實安裝的空間位置要求。滿足設備基礎面積650×650cm,設備立體空間430×4230×1600cm(1260×4230×2200cm帶太陽能電池),設備頂端離地高度控制在8米以內,且保障在監測范圍內無其他障礙物。
(三)落實動力電源和寬帶線路要求:落實220V50Hz交流電源線和電源箱,并做好電源線架設;工地已配置寬帶線路的,應做好寬帶線架設。
(四)其他配合要求。一是在離設備≥2米處做好保障設備安全的標準防護欄;二是做好應滿足離地高度的設備基礎的砌筑或混凝土澆注;三是明確責任人員負責監測設備的安全和防盜管理。
上述配合工作所涉及的相關費用,由施工總承包單位負責承擔。
五、工作要求
(一)試點期間市建交委、市環保局的相關責任部門聯合成立“建筑工地污染實時監控試點工作小組”,負責試點工作的協調和監管。
市建交委協助市環保局落實2102年專項試點資金的立項申辦,協調區縣建交委做好試點工地落實的配合,督促試點工地配合管理的工作落實。
市環保局協調區縣環保部門落實2013年試點預算經費,負責建筑工地污染實時監控技術規范和顆粒物環境評價標準的編制,加強對試點服務單位提供服務的質量監管。
(二)各區縣建交委和環保局要高度重視本次建筑工地污染防治實時監控的試點工作,要聯手抓好推進,落實部門,明確責任,確保試點工作的有序、順利展開。通過試點,掌握本市建筑工地環境污染的狀況,研究污染防治的對策和措施,為建筑工地環境污染控制的長效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三)各區縣建交委應按試點工地要求負責落實推薦,并明確試點工地相關責任和明確工地相關工作義務。
各區縣環保局應負責試點工地日常監測數據采集和分析的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監測信息與區縣建交委共享。
試點建筑工地名單各區縣在2012年9月15日前上報市試點工作小組。
(四)各試點工地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積極支持做好試點推進工作,主動做好配套服務,確保試點工作的順利進行。
各試點工地要自覺遵守工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項規定,在此前提下,試點期間所采集的各類數據不列入對工地的考核內容。試點工地在整個試點期間積極主動、盡職盡責的,將予以表彰。
(五)參與試點的服務單位應組建專業化的技術服務隊伍,負責現場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以及后續服務保障過程中與設備更新和維護相關的工作;發生儀器故障,應在8小時內到達現場進行設備維修,以保證數據采集和傳輸的完整性。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