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型投資”切莫跑偏
近日,一些地方的“建筑型投資”可謂是此起彼伏,從一線城市到偏遠縣城,大大小小的植草種樹和圈水挖湖工程、人工造景熱,愈演愈烈。
求實的“建筑型投資”當然可以,可眼下的一些“建筑型投資”多有嚴重的“GDP崇拜”和功利投機傾向。換言之,“建筑型投資”背后多有大拆大建,這一 “拆”一“建”就能讓地方政府的GDP總量短期內得到巨大翻升,讓政績得到巨大提升,讓內需不足的消費得到提高,更營造了繁榮和現代化氣象等。
這僅是硬幣的一面,“建筑型投資”的硬幣另一面,卻讓人非常痛心和憂心。
其一,讓社會財富造成巨大浪費。每一個大拆大建,都是對建筑物的推倒重建,而有些建筑物的設計壽命本來是50年-70年,有的剛使用幾年,就給炸倒了,讓社會財富瞬間打了水漂。用社會財富的無謂損耗換取虛幻的政績、“發展效應”。這個成本太高,太殘忍。
其二,會讓民生發展境況更為窘困和尷尬。“建筑型投資”的目的在于政績和投入,重點和重心根本不在社會效應和民生,會讓民生更為被動。社會財富畢竟是有限的,政府將更多金錢投入到建筑型項目上,民生項目和公共設施的完善、推進收入分配改革,就沒了財力。所謂的民生改善,只能成為空談。
其三,更會讓政府問計于民的公共決策形象,受到影響和降低。毫無例外的是,這些“建筑型投資”多是地方政府“一言堂”和“權力審美”的結果,不征詢群眾意見,更沒有官民互動,沒有征詢權威專家的意見等。所以,這些決策注定是缺乏智慧,不夠科學,甚至會形成決策失誤,讓政府的開明形象受到巨大污染。
其四,更容易對各地的文化生態和精神生態造成極大破壞。因為開發和投入的動作大,且有很濃重的商業性,是為了賺錢等,開發商的動作就會更粗魯,生態以及文化文物保護意識,非常弱化,甚至成為空白,給古城和老城造成巨大的毀滅性破壞。這一點已經在諸多商業開發中得到印證。
在世界經濟危機依舊深重的今天,國內經濟發展也受到重大沖擊,地方政府急于擺脫危機、提振經濟發展潛力的愿望是可以理解的,但這種“提振”更應該在扶持企業發展、提升企業科技含量和轉型上下功夫,或者通過提高群眾收入,在內需上多下力氣。而不是舍本逐末,一味加大“建筑型投資”,讓城市化進程遠遠超過了現實需要,扔掉了發展規律,形成了“建筑過剩”、經濟泡沫。但愿這種警醒能喚醒那些偏執的“建筑型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