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大力促進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
眾所周知,建筑產業化利用標準化設計、工業化生產、裝配式施工和信息化管理等方法來建造、使用和管理建筑,是建筑工業化發展的必然趨勢,更是建筑業的深刻變革。建筑產業化可促進傳統產業升級、轉變城鎮化建設模式、全面提升建筑品質,是建筑業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舉措,也是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良性互動的有效途徑。“兩會”期間,九三學社中央建議,在當前工業化和城鎮化協調發展以及轉變發展方式的重要機遇期內,應大力促進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
加強法制和機制建設。1999年,原建設部等8部委出臺的《關于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提高住宅質量若干意見的通知》,已不適應新形勢的新要求,建議研究制定《建筑品質促進法》,用法律手段推進建筑產業化,建立建筑品質保證制度,強制要求對建筑質量提供合理的保質期。逐步建立構部件產品準用證制度、淘汰制度和質量認證制度,實施企業自控、行業管理、政府監督、社會監理與用戶評價相結合的產業化建筑質量管理機制。對產業化建筑實施市場準入機制,引導建筑業生產方式加快轉變。
健全標準和監管體系。一是完善規劃、勘察、設計、生產、施工、驗收和運營等環節的標準和規范,建立健全建筑產業化的標準體系。二是健全以技術標準為主體,包括工作標準和管理標準在內的標準體系,鼓勵企業結合自身優勢制訂高水平的建筑產業化技術標準。三是在規劃審批、設計審查、施工許可、竣工驗收、銷售許可等行政審批環節,建立建筑產業化全過程監督、考核、獎懲制度,明確量化指標,加大監督和執法力度。
加快技術體系建設。一是健全建筑產業化技術保障、構部件產品以及產業化建筑質量控制等技術體系。二是設立建筑產業化科技專項,加強技術集成與創新,加快對關鍵技術的科技攻關,將建筑產業化作為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領域。三是參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扶持政策,重點支持一批建筑企業、設計院所、科研機構對建筑產業化的技術集成、推廣及應用。
建立經濟激勵政策。一是通過財政支持激勵企業的建筑產業化技術研究和創新,設置適當條件將實施建筑產業化的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二是對企業開發建設和消費者購買產業化建筑,給予適當稅收減免或優惠,放寬貸款比例和期限,降低貸款利率。三是改革城市建設基礎設施收費制度,改變按建筑面積為依據的收費制度,實施與建筑產業化程度掛鉤的征收政策。調整水、電、氣等公共產品價格政策,引導消費者從僅僅關注購買成本向關注綜合使用成本轉變。四是在土地出讓時,將建筑產業化的相關要求納入評價條件,對產業化建筑給予適當的容積率獎勵,優先安排建筑產業化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在資本市場融資。
培育產業健康發展。一是扶持建筑產業化研究與設計隊伍發展。研究與設計是建筑產業化的核心,建議將建筑產業化的有關要求納入建筑工程師的教育培訓、資格認證、職稱評定、資質申請等方面,在企業和專業人員申請資質、升級或執業資格時,對有建筑產業化認證項目咨詢、設計、建造業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加分。扶持和培養一批具備創新和研發能力的建筑產業化設計研究團隊。加強建筑產業化的職業教育、職業資格認證,扶持農民工轉型為有技術專長和職業化素養的產業工人。二是支持建筑構部件生產企業產業化發展布局,促進產業鏈完善。加大建筑產業化在保障性住房建設中的試點示范,提供建筑產業化發展需求,以迅速形成市場規模效應。引導建筑構部件生產企業由產品供應商向集成商轉變,形成完整的建筑產業化技術解決方案,使工程質量得到有效保障、相關責任得以明確。重點培育龍頭企業,以市場力量推進建筑產業化發展。三是加強示范作用。近幾年,住房城鄉建設部在全國建立了一些建筑產業化基地,對培育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建議在此基礎上,加大基地的建設規模和推廣力度,擴大建筑產業化示范試點覆蓋面,通過產業化基地和示范工程建設,積累基礎技術,共享先進經驗,破除技術壁壘,推動建筑產業化健康發展。四是在綠色建筑推廣中加強對建筑產業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