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市老城區保護條例》下月實施 核心保護區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10米
發布時間:2013-10-12 點擊數:1288
9月23日,從拉薩市人大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于今年7月由西藏自治區人大批準的《拉薩市老城區保護條例》將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拉薩海拔約3700米,老城區是拉薩市的核心區域,也是拉薩歷史文化和旅游資源的集中區。在這個以八廓街為中心、占地1.33平方公里的區域內共有27座寺廟,其中包括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目錄的大昭寺,此外還有56座古建大院,大量珍貴文物藏身其間,具有很高的歷史、藝術、宗教、民俗等方面的價值。以立法的形式對老城區進行保護、管理,是保護世界文化遺產的需要,是保護和弘揚西藏傳統文化的需要。
《條例》共包括42條,包括對老城區的保護、管理、利用以及違反規定后的法律責任等內容,對老城區的范圍、面積、建筑規格和文物保護等都作了詳細界定。《條例》將老城區分為核心保護區和保護緩沖區,規定在以八廓街為中心的核心保護區內,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10米,保護緩沖區的建筑物高度不得超過12米。
另據了解,去年12月,拉薩市啟動了總投資約15億元的老城區保護工程,包括給排水管道改造、電力線路改造、路燈改造、整治消防安全隱患、實施老城區供暖工程、規范各種標識標牌、完善環衛設施等,以改善老城區的安全狀況和居民生活環境。這一工程已于今年6月底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