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將有大變革 計價計量標準修訂會形成10條重要意見
2018年1月,住房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司在《2018年工作要點》中提到,將修訂、完善工程量清單:
1、完善工程量清單格式、項目組成、費用構成、編制方法,統一全國工程量清單計價方法和計價規則。
2、統一消耗量定額編制規則,工程造價綜合指標指數和人工、材料價格信息發布標準。
3、修訂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和計算規范。
據網傳消息,2018年7月17日,工程量清單計價計量標準修訂初稿協調會議在京召開。《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等9本工程量計算規范主編單位代表以及工程造價計價依據審查委員會部分專家參加了會議。初步形成10項意見:
1、擴大綜合單價和人工費的計算口徑,修訂綜合單價定義。綜合單價中應包含人工費、材料費、施工機具使用費、管理費和利潤,其中人工費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加強和改善工程造價監管的意見》(建標〔2017〕 209 號)要求應包含原規費中工人的五險一金等內容。
2、引導行業提高從業素質,體現市場主體定價自主權,各專業工程計量規范的規則原則上應按照設計實體量進行編制,不予編制施工作業面、預留量等應由建設主體自主確定的內容。
3、修訂招標控制價的編制和復核等內容,降低編制依據的嚴格程度。
4、規費中排污費調整為環境保護稅列入管理費中,工人的社會保障費和公積金列入人工費,規費不再單獨列項。稅金在匯總表中單獨列出。
5、計價規范中關于合同的條款內容與相關法規規章協調統一,并在規范條文說明中增加引導性的內容。
6、完善計價規范中有關總價合同在清單計價、計量、合同價款調整等的相關內容。
7、各專業工程計量規范的項目設置中取消工作內容部分。
8、措施項目費中模板清單并入分部分項工程混凝土清單。
9、工程量計算規范表中的“注”內容,對章節中的共性描述放在章節說明中,對分部分項清單中的個性描述仍放在表后。
10、附錄和注等內容的編寫按照《關于印發<工程建設標準編寫規定>的通知》(建標[2008]182 號)執行。(來源:住建部官網)